2025年03月18日清晨5时许,李某驾驭车辆行进至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桥南大道北路段时,因操作不妥磕碰到路途右侧金属护栏,导致护栏再与停放在路旁边的粤JD***79号小型轿车产生磕碰,形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路途交通事端。
事端产生后,李某不只未报警处理,反而直接驾车逃离现场,企图逃避责任。但是,法网难逃,次日,连累民警排查确定李某,并告诉其到中队承受查询。
终究,在确凿证据面前,李某对其闯祸逃逸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供认不讳。经交警查询核实,李某还存在无证驾驭的违法现实。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公安机关拟对李某无证驾驭机动车及交通闯祸逃逸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兼并处分,作出罚款3500元并处行政拘留20日的处分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在路途上产生交通事端,驾驭人应当当即泊车,维护现场;形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驭人应当当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敏捷陈述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化现场的,应当标明方位。搭车人、过往车辆驾驭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