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护栏作为一种交通安全设施,在城市的各个路段都能看得到它们的身影。然而,车辆撞坏交通护栏的事件却时有发生,不少市民也曾反映我市有一些路段的护栏经常被车辆撞坏,有些车辆还扬长而去。车辆撞坏护栏如何处罚?撞坏后逃离现场是否算逃逸?近日,记者来到交警部门,了解关于交通护栏的法规和案例。
交通护栏在城市道路上随处可见,而这平凡的护栏,也在交通方面有着不小的作用。交警和记者说,它们能提前让驾驶员引起充分注意、提高警惕,通过时对司机进行视线诱导,作出正确的操作;防止对面来车发生正面冲突,还可防止同向车发生刮擦,防止车辆冲撞行人,并可防止行人任意横穿马路。“假如没有交通护栏,驾驶员很难判断前方会有什么突发事件。特别是对遇到突发事件反应能力不强的驾驶员,行人也能随意横穿马路,给交通造成更严重的堵塞和很易发生交通事故。”
“据统计,我市每年造成交通护栏破损的事故有150至200起。”记者在交警部门了解到,我市造成交通护栏破损的事故数量较多,大都发生在夜晚和凌晨,这是由于夜间行车视线较差,驾驶员容易疲劳,若不注意观察道路情况,车速过快时遇超车、避让行人等突发状况就很容易导致事故。同时,很多驾驶员自身有不良的驾驶习惯,如疲劳驾驶、酒驾、开车打手机、单手掌握方向盘、穿高跟鞋开车等,也是引发事故的原因,景德大道、昌江大道、景东大道等一些路况比较好的路段容易发生这样的事故。
车辆撞击护栏导致护栏破损,是否会受到处罚?交警和记者说,故意损毁、移动交通护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过失造成交通护栏损毁的情况,将按照详细情况进行处罚。
在今年,交警部门就处理了几起损毁交通护栏并逃逸的事故,9月26日凌晨3时许,余某驾驶白色昌河Q35小型轿车途经景德大道银曙路口地段时,因疲劳驾驶,偏离道路主线,撞到道路的机非隔离护栏后,弃车逃逸。
发生事故逃离现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余某驾车逃逸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和法规,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还会依法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