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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滕南中学应急预案汇编

来源:u赢电竞下载链接    发布时间:2025-05-21 04:53:26

产品介绍

  为确保学校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枣庄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和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以上成员,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均按照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分工安排调配人员,并开展相应工作。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学校副校长和处室实行安全稳定工作包干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副校长及处室负责人对口负责,层层把关。

  (二)加强安全防护知识的普及教育。充分的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灾害防护等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防病、防震、防洪安全教育和有关技能训练,逐步的提升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三) 组织保障应急处置物资。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抢险设备、教学教具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从始至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四)积极组织事后处置工作。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进行救护、处置工作,把突发性事件造成的损失、影响降到最低点。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送渠道,确保信息传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建立规范有效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本的建设,加强校园报警点、门卫室的建设,逐渐完备人防、物防和技防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将应急资金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学校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作出调整成员组成。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1. 学校稳定事件。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聚众闹事等件;针对师生的各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组织、指挥学校涉及学校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报送有关信息,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督查事发地和有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集会、绝食、、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事态失控,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形成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件;针对师生的各类事件;视情况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事态失控,未经批准校内出现大规模、集会、、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况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 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端;视情况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也许会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倾向性、苗头性言论或宣传品,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视情况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学校立即启动本预案。学校稳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赶赴事发地,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工作,并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师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学校要派人劝阻,并配合有关部门维持好秩序,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寻衅滋事,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师生出现过激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安部门一定要采取坚决措施,学校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校一定要做出处理学生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学校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组成工作小组,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深入事发学校,化解矛盾,采取一定的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

  的蔓延和扩大。对在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控和监视。

  事件发生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工作处置小组报告,学校应急工作处置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

  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备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保卫人员和相关领导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做出详细的调查和取证;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1. 安全事故。学校校舍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校园内水面溺水及校内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集体活动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的其它突发事故等。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学校对突发的安全事故,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不是停课、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等事宜;对重大安全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和指导处置,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安全事故。

  迅速向公安消防119 指挥中心报警。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解决的方法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重视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

  迅速组织抢救,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迅速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立即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并报告公安机关。

  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配合有关专业部门做出详细的调查检测,查明危险品类型和危害程度。查明情况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应组织师生撤离。

  迅速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上级和公安部门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学校制订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立即求助医院做伤病员抢救工作。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迅速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学校领导要统一指挥,做好学校和事故发生地两部分工作。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紧急状况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措施或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发展。食堂、餐厅、蓄水池、供水塔等若发生污染事件要立马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请求卫生防疫部门的支持,及时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学校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制止非法侵害行为,保护好现场。迅速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组织抢救受害师生,尽量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立即向公安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立即向公安和110 报警。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迅速救治受伤师生,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1.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学校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Ⅰ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Ⅱ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校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预报区学校的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援和医疗救助等应急准备工作;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学校、社会安定。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负责领导本校的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学校救灾指挥部立即运作,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学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主动与灾区取得联系,及时了解灾情及灾区工作的运转能力,并据实部署工作。视需要调用(组织)力量到灾区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学校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工作;组织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做好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学校救灾指挥部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救灾指挥部迅速报告灾情。

  学校负责收集本校的灾情,并及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学校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学校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立即开展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城市、学校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粮食食品物资供应,灾民安置,维护学校、社会治安,消防,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灾害损失评估,应急资金调配和宣传报道工作。

  1. 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校内及学校所在地区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卫生事件。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突发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提出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卫生事件。

  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卫生事件标准的。发生在学校的,卫生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卫生事件。

  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 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 例及以上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猪流感疑似病例。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学校。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的。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 人及以上。发生在学校的,经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在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 人以下。经市(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卫生事件。

  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 人,无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卫生事件标准。

  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 人以下,无死亡病例。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卫生事件。

  对未达到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卫生事件,均按照IV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并迅速向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信息。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学校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接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学校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校内发生。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不再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积极努力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它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学校对发生的各类各级突发事件都要报告,对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也要报告。

  学校发生一般和较大级别的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 小时内),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市直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发生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事件后,必须在30 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教育局。

  学校发生的各类各级突发事件,情况特别紧急时,须立即电话报告,并及时补报文字材料。涉密信息的报送执行相关规定。

  本预案是参照全市教育系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本校的应急预案,并要组织进行相应培训和演练。

  本预案启动实施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各处置工作组、成员和有关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本预案随着上级的要求、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以及应急处置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新情况,适时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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